河源市紫金縣男子蘇某將土地轉讓給他人后,隱瞞轉讓事實,又將土地轉讓給第三人,騙取他人錢財。昨日,紫金縣法院審理了這宗案件,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蘇某有期徒刑3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。
2011年10月25日,蘇某將其位于紫金縣紫城鎮(zhèn)某臨街河邊的地皮135平方米轉讓給陳某,后又于2012年5月10日將該地皮轉讓給被害人曾某,并簽訂土地轉讓協(xié)議書,騙取曾某人民幣80000元。2016年8月15日,蘇某主動到當?shù)毓膊块T投案。
紫金縣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隱瞞真相與被害人簽訂地皮轉讓合同,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,依法應予以刑事處罰。鑒于被告人蘇某案發(fā)后能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,屬自首,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,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。
來源:人民網(wǎng)
編輯:彭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