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】疫情防控基本法律知識

來源:南岳區(qū)融媒體中心 編輯:劉欣 2020-05-04 16:46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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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訊:疫情防控基本法律知識

3.湘鄉(xiāng)市、祁陽縣公安局依法查處故意編造、散布有關疫情謠言案件

2月1日,《中共湘鄉(xiāng)市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(第5號)》發(fā)布,共計五項內容。2月3日,一則有六項內容的5號指揮部令在本地微信群內轉發(fā),增加的第六項內容為“從今天24:00開始,高速進出口,全部封閉。所有城市公交車,營運車輛,長途汽車站,全部停運。所有鄉(xiāng)鎮(zhèn),只進不出,請各鄉(xiāng)鎮(zhèn)府做好一切防護工作”。經核查,該內容為虛假信息,系王某某故意編造、散布的。王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。另有李某某、彭某某、劉某某等11人因在微信群內轉發(fā)此不實信息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批評教育。

1月25日,祁陽縣矛竹鎮(zhèn)于某未經核實,在永州市幾個微信群散播金洞管理區(qū)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楊某已死亡的消息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于某被金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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